2023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发布了题为《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的专栏文章。
文章指出,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28.58万亿元,同比增长36.8%,居全球首位;境内绿色债券市场余额1.98万亿元,居全球第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和项目建设,有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总结提炼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做法和有益模式,并将其运用到转型金融领域,是提高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质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
以下为文章全文:
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
中国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积极倡导者和重要参与者,并于2020年郑重提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庄严承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和项目建设,有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总结提炼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做法和有益模式,并将其运用到转型金融领域,是提高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质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
一、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相辅相成,共同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已形成以绿色贷款、绿色债券为主的多层次多元化绿色金融市场,为服务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28.58万亿元,同比增长36.8%,居全球首位;境内绿色债券市场余额1.98万亿元,居全球第二。
受能源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阶段制约,在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的同时,稳妥有序推动传统高排放或难以减排行业和经济活动低碳转型,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直接作用。在实践中,研究发展转型金融的必要性不断凸显。转型金融重点服务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的产业和项目,为高排放或难以减排领域的低碳转型提供合理必要的资金支持,可在确保“安全降碳”前提下,推动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在经济活动中的占比不断提高。
中国人民银行在协同推进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发展过程中始终强调以下几方面:一是系统思维。立足供应链的全链条转型或经营主体的整体转型,分步骤、分阶段开展绿色低碳转型活动。二是先立后破。统筹好当前与长远,处理好能源转型、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之间的关系。鼓励金融机构持续提高对绿色低碳经济活动的识别能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避免“运动式”减碳,助力绿色低碳发展行稳致远。三是立足国情和技术实际。按照“急用先行”原则,从煤电、钢铁、建筑建材、农业等重点领域转型金融标准入手,优先支持技术先进、碳减排效应显著的领域。四是国内绿色低碳发展与可持续金融国际协调合作相互促进。中国人民银行先后担任二十国集团(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和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共同主席,大力推动国际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相关研究和工作,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工作组起草的《G20转型金融框架》等重要成果报告得到G20领导峰会批准后已正式发布。
二、借鉴绿色金融有益经验,将气候变化相关因素全面纳入转型金融政策及工具设计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顶层设计,坚持市场化原则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发展和有效衔接,系统性提升金融体系管理防范气候风险的能力。
一是完善标准体系,夯实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发展基础。借鉴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工作经验,逐步推出各类金融产品共同适用的转型金融标准。鼓励转型主体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转型计划,以确保在整体层面上实现降碳减排。同时,以转型金融标准制定为契机,调整更新现行绿色金融标准,让绿色更绿,让转型更全面、系统。逐步构建可衡量碳减排效果的金融统计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针对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倡导全球转型金融议题,提升全球可持续金融标准的可比性与一致性。
二是强化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碳核算体系,对标国际先进做法研究建立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学,推动制定国家标准。在成本可控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碳核算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扩大环境信息披露主体范围,提高环境信息的可比性,强化对碳排放和碳减排等气候类信息的披露要求,分步实现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强制披露。主动参与制定和试用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
三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体现政策连续性。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的货币政策支持。继续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评价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完善指标体系,研究将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业绩、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绿色机制建设、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服务、气候环境效益等指标逐步纳入评价体系;将更多成熟的产品和业务纳入评价范围;拓展评价结果应用场景,将评价结果与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支持政策相挂钩。常规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继续完善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方法,丰富压力情景设置;组织更多金融机构和部分地区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探索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监管框架;深入开展气候风险宏观情景压力测试。
四是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转型金融产品和市场。根据转型主体、转型阶段、资金用途等不同,研究开发有针对性的转型金融产品,支持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发展,综合利用信贷、债券、股权投资、信托等多样化工具为转型活动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发展私募股权(PE)、风险投资(VC)、并购基金、债转股、夹层投资等风险包容性较大的金融产品。同时推广普及绿色投资理念,壮大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引导绿色投资者关注和支持转型经济活动。加快发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全碳市场交易机制和交易规则,明确登记、交易、结算等各项制度。积极研究与碳排放权挂钩的各种金融产品。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有序扩大碳市场交易主体范围。合理控制碳排放权配额发放总量,科学分配初始碳排放权配额。增强碳市场流动性,优化碳市场定价机制。
五是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和首创精神,以地方先行先试推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全局发展。2017年以来,全国10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形成一系列有益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2022年,首批试验区顺利收官。鼓励更多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立足区域实际,继续探索多样化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支持有特色、有基础的原试验区升级,鼓励发展转型金融,持续为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全局发展贡献基层力量。
消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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