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已于2011年10月批准了2.1版FSC产销监管链认证标准(FSC-STD-40-004 V2-1)以取代2008年2.0版FSC产销监管链认证标准(FSC-STD-40-004 V2-0),新版要求企业需在2012年10月1日前完成新版标准的转换工作,如果不能如期转换,将会对企业的FSC证书有效性产生不良的影响,给企业经营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持证企业应加快对标准的学习和研究,把握好标准变化的重点,做好体系的更新,以满足新版标准要求,确保认证能得到有效保持。
一是对于FSC价值的承诺,可以参考“FSC-PRO-20-001评价FSC组织承诺和产销链中的职业健康安全 标准”附录B中的内容,来形成一份FSC价值承诺书,并可通过邮件的方式告知自己的供应商和销售商,以证明企业自身所做的承诺。
二是针对“1.6对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条款,指派一名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者代表,建立与职业健康和安全相关的程序或手册,以规定相关职业健康和安全的要求和内容。
三是企业应关注标准中的部分用语的修改情况,如将“FSC Pure”改为“FSC 100%”, 将“FSC Mixed” 改为“FSC Mix”,将“发票”改为“销售文件”等。
四是FSC-CoC的产品分类标准FSC-STD-40-004a已于去年更新为2.0版本,企业应及时更新自己的产品组清单及产品类别上的代码
联系电话:13810406181(微信同号)18918121525(微信同号)
上海总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4855弄115号4层
郑州分公司: 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西路32-128号锦艺国际中心A座15层
©2024 www.cticsr.com Copyright 上海合亦正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热线电话:13810406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