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新标准2.2.1中指出了一个或多个高风险的外包行为,但若能证明存在以下几种低风险的情况,认证机构仍可以判定低风险:
A) 该产品已经被打伤永久标签或标记,承包商无法改变或更换产品(如采用加热技术形成的商标,印刷材料)
B) 该产品保存在托盘,或者一个外包中不会被破坏的安全独立包装之中。
C) 在外包裹沉重,如果承包商使用专门的设备加工,可以认为没有风险。
D) 承包商提供的服务没有设计认证产品的生产或改造(如仓储、报关、配送、物流等。
注:外包给CPI指数(清廉指数)低于5的国家始终被认为是高风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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